基本情况
刘长兴,少妇性爱
环境法研究所教授,博士生导师。
研究领域
环境法,环境行政法,民法绿色化
主要社会兼职
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
深圳国际仲裁院、惠州仲裁委、北海国际仲裁院、汕头仲裁委仲裁员
广东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咨询专家
广东省人民检察院、广州市人民检察院咨询专家
肇庆市、中山市人大常委会等立法咨询专家
主要学术成果
(一)代表性论文
1.《生态环境法典的民事责任制度构造》,《当代法学》2025年第4期
2.《合同履行绿色义务的性质和效力——〈民法典〉第509条第3款释论》,《现代法学》2024年第4期
3.《民法绿色原则解释的方向和路径》,《法学评论》2023年第5期
4.《生态环境修复责任的体系化构造》,《中国法学》2022年第6期
5.《超越惩罚:环境法律责任的体系重整》,《现代法学》2021年第1期
6.《我国相邻权规范的绿色解释——以相邻采光为例》,《政治与法律》2020年第10期
7.《环境权保护的人格权法进路——兼论绿色原则在民法典人格权编的体现》,《法学评论》2019年第3期
8.《论“绿色原则”在民法典合同编的实现》,《法律科学》2018年第6期
(二)代表性著作
1.《超越惩罚:环境法律责任的体系重整》,法律出版社2022年版
2.《环境损害政府补偿责任研究》,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19年版
3.《公平的环境法:以环境资源配置为中心》,法律出版社2009年版
(三)主要项目
1.地方立法检视——以广东省环境法规为例,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,2023年
2.环境法律责任的功能协调与体系重构,国家社科基金一般项目,2018年
3.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研究,最高人民法院研修项目,2018年
4.环境损害政府补偿责任的扩张与限制,司法部司法理论研究项目,2017年
5.生态环境法典编纂研究,广东省社科规划专项委托项目,2024年
6.民法绿色原则解释研究,广东省社科规划基金一般项目,2022年
7.广东省生态环境保护法规清理项目,广东省人大常委会,2018年
8.《广东省防汛防旱防风条例(草案专家建议稿)》起草项目,广东省人大常委会,2017年
9.《广东省林长制条例》起草项目,广东省林业厅,2023年
10.《广东省城镇燃气管理条例》修订项目,广东省住建厅,2021年
11.《广州市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条例》起草项目,广州市文广局,2020年
12.《生态环境法典(学者建议稿)》生态环境责任编,2023年
研究生与博士后招收要求
1.硕士研究生:对环境法、民商法或行政法学术研究有兴趣,掌握法律基础知识、具有良好的表达能力。欢迎法学、哲学、社会学等本科专业学生报考。
2.博士研究生:具备环境法、民商法或行政法硕士专业基础,有志于从事环境法与民法、行政法交叉研究;文字基础扎实,具备较强的写作能力。
3.博士后研究人员:立志于从事环境法学(包括环境法哲学、环境行政法、民法绿色化等方向)的教学研究工作,具有环境法、民商法、行政法或者哲学等相关学科博士学位。
联系邮箱:[email protected]